榆林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发布于:2020-06-30 10:32   来源:榆阳区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朱晔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0〕152号)和《关于程怀宝等同志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0〕173号)精神,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朱晔、王进华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级);

高胜军同志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仲飞同志兼任区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列叶士亮之后);

段彦飞同志任朝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艳梅同志任航宇路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刘超同志任区司法局鱼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治平同志任区司法局古塔司法所所长;

贺彦锋同志任区司法局麻黄梁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艾晓宏同志任区司法局牛家梁司法所所长;

郝治军同志任区司法局金鸡滩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徐 政同志任区司法局小壕兔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延峰同志任区司法局岔河则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尚子涛同志任区司法局孟家湾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耀飞同志任区司法局小纪汗司法所所长;

付永岗同志任区司法局巴拉素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建华同志任区司法局芹河司法所所长;

李逢春同志任区财政局鱼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小雅同志任区财政局青云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婵娟同志任区财政局大河塔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俊英同志任区财政局上郡路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郝岳苗同志任区财政局沙河路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延宁同志任区财政局明珠路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郑世明同志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尹峰同志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高虎林、郭峰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冯学良同志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贾晓斌同志区农业农机广播电视学校校长职务;

张仲勋同志区农业机械服务站站长职务;

呼朝阳同志朝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振国同志区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职务;

程怀宝同志区救助管理站站长职务;

张树荣同志区农机安全服务站站长职务;

刘亮中同志驼峰路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柴生勇同志区鱼河林场副场长职务;

任耀飞、朱治平同志区矿区居民搬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榆林市榆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李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人常发〔2020〕18号)精神,任命:

李荣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陈虎平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朱晓波同志为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郭培林同志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免去:

白志强同志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白鹏飞同志区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许亚芳